关于发放3月份绩效工资及4月工资的温馨提示
2017-05-05
          根据计划,各单位已组织重新填报绩效工资预发额,近日将发放3月份绩效工资,现将有关扣款项目情况予以说明:
    (1)根据政策要求,在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,按纳入额度相应降低绩效工资标准。故按照聘用岗位对应的标准,扣减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额;
    (2)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,根据社保基金中心要求开展缴费和结算。
由于4月2日至4月4日为国家法定假期,4月份工资预计4月7日一次性正常发放(含国家工资和绩效工资)。
工资发放明细可通过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查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咨询:财务处82312259  人事处 82312507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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