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通知
2017-05-08
  校属各单位:
    根据碑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要求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填写工作,全校事业编制、人事代理及流动编制人员须填写居民健康档案(不包括莲湖校区)。5月19日前各单位统一将填写完整的居民健康档案表上交校医院保健科,并附各单位人员名单。离退休人员于2017年5月8日?2017年5月26日自行前往家属区医疗点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填写工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健科联系电话:8231291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人:张妍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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